今天休假~~騎著車去吃我最愛吃的油飯加炸蝦

回來時在蘆洲集賢路和信義路的交叉口,被"機車"警察攔下說我闖紅燈!!

挖咧!!我過著個路口前還特定停下等綠燈在走!!你說我闖紅燈!!

就算我修養在好!還是忍不住幹橋你祖宗十八代!!月底搶業績也不是這樣的吧!!

依照警察的開我的理由 必須要設二段待轉標示 開我紅單才有理由!!

不過這個路口沒有!!而且連我一起被攔下來的人!也沒有一個人是依照警察的說法通過這個路口!!

不分青紅皂白 亂開!!

如果是我明知紅燈而闖 我就認了 開也是應該!!

不過你這種只會抓連自己都站不住腳的腳色 老實說真是爛人一個!!

我也是第一次直接跟警察說 要開快點 別在那裡囉唆!! 總之 沒那麼氣過的拉!! 操!!(忍不住還是要罵!!)

而且最後要我簽名時還一直嗺我!!媽的 你開一張單開了快10分鐘 我都沒哭爸了!!

我都還看不到30秒 你就在嗺!!是怎樣 我想先看你寫的正不正確也不行嗎!!

本來還很尊敬警察這個行業的!!

但從這一次開始 我只會覺得 警察 不過也只是這種 "偷雞不著拾把米" 角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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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boy11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